Friday, 28 October 2016

出售注意力

吴修铭把自己的新书称为是“一部商业模式史”,这种模式就是“转售人的注意力——也就是说,积聚眼球或者接近大众思想,然后把它卖给广告商。”
这种商业模式长期锚定了媒体,显然是集中在电视和报纸业,但是最近10年,或者也许是最近20年,它已经爆发进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,主要是通过依赖广告的互联网公司之崛起来实现的。
我写这本书的动机部分是由于……上网的时候往往有这种感觉,当你开始想写电子邮件的时候,几乎就会不自觉地被‘1990年代几乎从未真正成功的3个名人’之类的标题吸引而点击进去……就这样几个小时就过去了……我称之为游乐场效应……我担心这样的生活环境想要让我们远离专注,远离专心,远离他人,然后误导我们盲目分心,中了广告的圈套。

出售注意力的起源
今天的注意力经济起源可以追溯到1830年代纽约的新闻报纸业。“Benjamin Day,在我看来他应该是第一位注意力商人,他想到了这个独创的商业创意……他认为自己可以把报纸的价格大幅降低,低至1便士。他的做法是用人性化的故事覆盖大规模受众……他在创办《纽约太阳报》时的关键想法,是不把读者视为消费者,而是他的产品。他是真正领会到这个想法的第一人——你想办法聚拢一大群人,但是你对这帮人的兴趣不是他们兜里的钱或者把他们当成客户,而是把他们转手卖给想要他们注意力的其他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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